- [原創文章]物流律師簡述托運人聲明價值低于貨物實際價值或賠償責任限額時,如何確定承運人的賠償標準?2025年03月25日 13:46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國際物流糾紛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8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航空貨物運輸是利潤偏少而風險偏高的行業。為了保護行業的運營與發展,法律對運輸企業承擔的賠償責任限額進行了明確的界定,使運輸企業承擔的風險具有可預測性。但同時,無論是國內航空運輸還是國際航空運輸,托運人仍然可以通過保價聲明突破責任限制,維護自身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托運人在交運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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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物流律師簡述民用航空器的適航責任主體及其責任承擔2025年03月17日 16:10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國際物流糾紛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8年。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不同于強調機動性、作戰功能的軍用飛機,對用于載客、運貨的民用飛機來說,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因素。一旦發生空難事故,將意味著嚴重的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為了維護和保障公眾安全利益,使民眾安心享受航空運輸帶來的快捷便利,民用航空器本身的安全性成為了關鍵。作為民用航空器最低的安全安全標準,適航性又稱適航,是指航空器在預期的服役使用環境中和使用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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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承運人未經通知改變運輸路線、運輸工具等運輸計劃是否引發違約責任?2025年03月14日 17:03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國際物流糾紛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8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航空貨運單作為航空貨物運輸合同訂立、運輸條件確認、承運人接受貨物的初步證據,其載明的關于貨物的重量、尺寸、包裝以及包裝件數的說明,具有初步證據的效力。由此可以推斷,一旦航空貨運單上注明了航班、路線、機型、承運人、運輸工具等運輸計劃,那么該運輸計劃便構成了合同的有效組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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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瀛尊動態]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2024年年度回顧2025年02月07日 17:17
- 截止發稿之日,廣東瀛尊律師事務所員工達160多人,其中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成員達48人(含留學生10人)。翟東衛律師團隊可以以中文、英文、法文為工作語言,能夠熟練書寫中文、英文、法文合同,完全能夠以英文、法文參與商務談判。 團隊被20余家物流商協會、460余家物流企業聘請為法律顧問。 因擁有處理國際物流糾紛的豐富經驗,翟東衛律師被評為廣東省涉外律師人才庫先鋒人才。 因擁有處理國際物流糾紛的豐富經驗,施煜娜律師、李惠玉律師被評為廣東省涉外律師人才庫新銳人才。 年度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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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物流律師簡述如何確定連續運輸中貨物損失的責任承擔主體2025年01月21日 15:03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國際物流糾紛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7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在實際航空運輸業務中,由于航空運輸方式的便捷性和全球性,托運人可以選擇一筆貨物或是多筆貨物在各個目的地之間運輸。《蒙特利爾公約》稱之為“連續運輸”。 在連續運輸的過程當中,托運人可以選擇由同一承運人運輸,也可以選擇多個承運人運輸。這就有可能出現托運貨物在運至最終目的地發生貨損,或是遲延履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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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糾紛]物流律師簡述航空運輸代理人應如何行使其追償權2024年12月19日 14:40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國際物流糾紛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7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蒙特利爾公約》中規定了三處追償權,分別為承運人對托運人的追償權、向實際有責第三人的追償權和締約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之間的追償權。 在航空運輸實際業務中,航空運輸代理人的存在,使得追償權的行使增添了很多可能性。航空運輸代理人接受托運人的委托,可以成為名義上的承運人,也可以與托運人簽訂航空運輸合同進而成為締約承運人。也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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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糾紛]物流律師簡述航空運輸代理人應如何行使其追償權2024年12月19日 14:40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國際物流糾紛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7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蒙特利爾公約》中規定了三處追償權,分別為承運人對托運人的追償權、向實際有責第三人的追償權和締約承運人與實際承運人之間的追償權。 在航空運輸實際業務中,航空運輸代理人的存在,使得追償權的行使增添了很多可能性。航空運輸代理人接受托運人的委托,可以成為名義上的承運人,也可以與托運人簽訂航空運輸合同進而成為締約承運人。也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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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糾紛]如何理解國內法對于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2024年12月16日 23:30
- 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國際物流案件。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限額由國務院制定,現行標準為旅客40萬、攜帶物品3000元、行李貨物每公斤100元,16年未調整,對承運人總體利好,承運人可主張限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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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航空管制導致承運人遲延履行是否可以免責2024年12月10日 14:58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國際物流糾紛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7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航空管制亦稱“飛行管制”,是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頒布的飛行規則,對空中飛行的航空器實施的監督控制和強制性管理的統稱。主要目的是維持飛行秩序,防止航空器互撞和航空器與地面障礙物相撞。 航空管制是世界上各個國家對自有領空進行管理的一種手段,一般都有明確的立法和規定。我國民用航空對領空的使用范圍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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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創文章]深圳物流律師簡述如何理解托運人的如實申報義務2024年08月07日 15:27
- 物流律師簡述托運人應如實申報貨物信息,否則承擔貨損及遲延責任。依據《華沙公約》及《民法典》,托運人需充分了解貨物,含危險品成分應告知。案例中托運人未告知,導致承運受阻,被判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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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欄目]國際物流律師講解國際航空貨物運輸承運人責任中責任限額的計算標準2024年04月19日 11:04
- 【該文章是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原創作品,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航空運輸案件已有 17年,目前是23家物流協會的法律顧問,460余家物流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專業處理國際物流糾紛,團隊官網:http://www.huahuiw.com】 起源于1929年《華沙公約》的國際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制度,一直以來都是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承擔過失性航空運輸責任的利好制度。而對于其中的“責任限額的標準”(即確認每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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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欄目]物流律師講解:如何理解國際公約和國內法對空運單作為“初步證據”的規定2024年04月15日 18:15
- 【該文章是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原創作品,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航空運輸案件已有 17年,目前是23家物流協會的法律顧問,460余家物流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專業處理國際物流糾紛,團隊官網:http://www.huahuiw.com】 航空貨運單,由空運承運人或其代理人簽發的貨運單據。它是承運人收到貨物的收據,也是托運人同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契約。 航空貨運單包括兩種:航空公司貨運單(Airline Air Waybill)印有出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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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糾紛]歷時三年多,標的額45萬美元的涉外案件最終勝訴!2023年10月19日 15:53
- 原告與被告一系運輸合同關系,雙方自2012年起即建立長期交易關系,被告一委托原告處理貨物的國際航空運輸事宜。雙方未簽訂書面協議,被告一通過電子郵件向原告下達委托指令,溝通貨運信息、核對賬目及溝通付款信息等。自2018年起,被告一稱因資金問題逾期支付原告運費。2018年底,原告與被告一通過郵件對賬確認,截至對賬當日被告一尚欠原告453067.33美元,并制定還款計劃。但被告一出具付款計劃后并未按照付款計劃履行,截至原告起訴之日,被告一尚欠原告運費453067.33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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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海運糾紛律師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托運人可否要求變更合同2022年11月16日 15:37
- 一、適用法律: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中的兩位主要當事人是托運人和承運人。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同時適用《海商法》和《合同法》,上述兩部法律在同一法律位階,系特殊法與一般法的關系,《海商法》未予調整的部分應當適用《合同法》。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本質上是一種運輸合同,是《合同法》中規定的一種有名合同,在《合同法》第十七章中規定了承運人和托運人的權利與義務。 在《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條中規定,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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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海事海商簡述船舶保險中的退保費條款及其應用2022年09月19日 14:25
- 該文章是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原創作品,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貨代、供應鏈案件已有 15年,目前是23家物流協會的法律顧問,430余家物流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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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海商]申請實現船舶抵押權的案件,船舶所在地海事法院是否有管轄權?海事海商律師2022年06月22日 15:55
- 對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解讀不應該把基層人民法院完全等同于區、縣一級人民法院。海事法院雖然為中級人民法院,但是對于海事海商案件來說它的審級是第一審,也可以認為是基層人民法院。對于這細節的差別,應該提請實務人士注意。因此,申請實現船舶抵押權的案件,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享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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