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代理合同糾紛在現在貨運貸理行業中也會出現,那么如何確定貨運代理合同糾紛的案由呢?現在就由瀛尊小編為大家解答吧。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民事案件的案由應當包括當事人訴爭的法律關系部分和當事人的具體爭議部分,結合貨運代理合同案件的審判實踐,界定如下:
受托人請求委托人返還代墊費用、支付報酬及其利息的,為貨運代理合同欠款糾紛。
委托人請求受托人返還多支付的費用、報酬及其利息的,或委托人因解除委托合同而請求返還已支付的費用的,為貨運代理合同返還糾紛。
委托人請求受托人轉交因處理貨運代理事務而取得的財產或單證的,為貨運代理合同交付糾紛。
當事人請求對方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的,為貨運代理合同損害賠償糾紛。
上述案由可以單獨或合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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