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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保險人和投保人對保險格式條款有爭議的
- [原創文章]保險人和投保人對保險格式條款有爭議的,該如何做出解釋?2025年06月19日 10:49
- 原創:翟東衛、顏業祺、國際物流糾紛律師,翟東衛物流律師團隊專注于海事海商、陸路運輸、航空運輸、供應鏈案件18年。 團隊公眾號:《珠三角物流律師》 在保險合同條款的訂立過程中,由于詞句的多義性、模糊性、概括性等特點,不同的人不可避免地會對合同條款產生不同的理解,如果認識差異導致了當事人之間的利益沖突,將會引發對合同條款的爭議與保險合同糾紛。此時,該如何做出恰當的解釋? 《保險法》第三十條規定,在保險合同的訂立中,采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的,保險人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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